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闽公消〔2006〕109号
各支队、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餐饮业也在不断发展,宾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层出不穷,由于存在大量燃气、燃油以及烹调、油炸食品时的高温油锅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餐饮场所中厨房的火灾危险性比较大,由厨房和灶台部位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为快速扑灭厨房火灾,防止火灾蔓延,降低火灾损失,安装高效的厨房灭火设备十分必要,新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也对餐饮场所的烹饪操作间和烹饪部位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第八条规定的“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的要求,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厨房灭火新设备¬¬¬¬——ZCQ6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该灭火装置的工作原理是:厨房灶台发生火灾,火焰产生的热量达到感温器运作温度时,感温器熔断,机械控制阀自动启动,也可手动启动,贮气瓶膜片破裂,气体通过减压装置推动灭火药剂从雾化喷嘴喷出,将油锅火焰熄灭,药剂还通过烟道喷嘴扑灭烟道内火焰;同时设备启动时能使燃气阀自动关闭,切断燃气,并将信号传递给中控室实现报警。由于平时灶台热量达不到感温器熔断的温度,因此该灭火装置不会造成误喷;灶台油锅上方配备的雾化喷嘴,灭火时喷射压力平稳,油锅燃油不产生飞溅,能迅速降低燃油温度,同时泡沫药剂在油锅表面形成的泡沫层能将空气隔绝,达到快速灭火的目的,且油火熄灭后不复燃。目前该灭火装置已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中心检验合格,各支队、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查询《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网址:http://www.cccf.com.cn)获得该灭火装置的质量信息。
各支队接此通知后,应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以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切实推动工作开展。在推广使用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请与总队防火监督部联系。